将七夕称为“女孩儿节”自元朝始。
最早将七夕称为“女孩儿节”的,是元朝人,元《析津志》云:“宫廷宰辅之士庶之家咸作大棚,张挂七夕牵牛织女图,盛陈瓜果酒饼,邀女流作巧节会,称曰女孩儿节。”
明清时期,北京地区端午、七夕、重阳都有“女儿节”的叫法。七夕“女儿节”的穿针习俗变为丢巧针乞巧,乞巧时间由夜间变为午间。女子乞巧时,将装满水的碗放在正午的阳光下,再将绣花针放在碗里浮起来,如果针在水中的影子如花似云,或呈鸟兽形,就认为“乞得巧”;如果影子粗笨似槌,或弯曲不成形,就认为“乞得拙”。清代七夕,北京“女儿节”又将丢巧针改为丢细枝或松针。
清代江南女子还有七夕染指甲的习俗:“七夕,妇女采凤仙花捣染指甲,红如琥珀可爱。”而且,染红指甲还有一个神奇的功效,能令老年人眼睛不花。《清嘉录》记苏州七月风俗:“捣凤仙花汁,染无名指尖及小指尖,谓之红指甲。相传留护至明春元旦,老年人阅之,令目不昏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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